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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正规讨债公司一方欠钱不还,债权人可

发布时间:2022-09-14       点击数:

  电影上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何况是借他人的钱也是迟早要还的。近年来,在借贷纠葛、损伤赔偿纠葛中,一大局部人歹意欠款成心不还,招致越来越多的“老赖”呈现。假如一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是能够申请对其财富停止强迫执行的,那么社保账户上的钱也会被强迫执行吗?也会遭到冻结或扣划吗?
 
  一网友咨询:一年前,我爸被一辆出租车司机撞成了重伤,不断在重症监护室治疗。面对高额的医药费,我们请求司机停止赔偿,但是司机宣称本人没钱不肯赔偿,这事吵了很久都没结果。最后我们闹了,也判了司机赔偿十三万,但是司机说没钱还是不肯赔偿,结果我们申请了强迫执行。但是除了那辆旧的出租车外,司机的确没什么财富了,后来我们理解到其公司不断有帮他买社保。社保上的钱我们能动吗?能够强迫执行社保账户上的钱吗?(以上咨询内容均来自找法网的真适用户咨询)
 
\社会保险的本质是一种社会保证制度,在发作社会问题或者遭遇艰难时,能够从中得到物质协助和补偿,从而使人们最根本的生活得以保证。社会保险是依据人们的需求,只要年老、失业、患病、工伤中呈现问题才彰显其作用,而在欠款不还的经济纠葛中,并不能运用社会保险账户上的钱。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则,假如债权人在民事、经济纠葛中主张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应不予支持。假如呈现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保账户上的钱时,应该立刻予以纠正和更改。这意义就是说,假如一方欠钱不还,经债权人申请强迫执行后发现除了社保账户上的钱外并无其他财富可供执行时,也不能对社保账户上的钱“入手”。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是人们的“保命钱”,其提取是需求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不能随便运用。
 
  人们之所以交纳社会保险是为了保证人们在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福利,不是为了满足还债而存在的,因而社保账户上的钱并不能处理欠款人的“十万火急”或者满足债权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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