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财纠葛历来惹起很多争端,如欠钱的还钱办法都有,认账,追债,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追债,那么追债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一、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寻衅,随意殴打、*扰别人或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肇事。严重毁坏社会次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方式规则为四种:①随意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辱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肇事,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重紊乱的。
二、案件导入:
由于一个人欠小陈8万7千元不认账了,也就是不想还了,所以小陈在他家墙上喷了欠债还钱的字样、砸了他的玻璃、以及放过鞭炮。后来小陈被定罪为寻衅滋事,这个定罪适宜吗?
三、案例剖析:
假如小陈行为契合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则,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其的行为可能契合寻衅滋事的数种行,固然他的动身点是为了维护本身合法权益,可惜用错了办法。
四、关于寻衅滋事罪案件的相关解释:
1、依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固然规则了行为人因债务纠葛,施行恫吓别人或者损毁别人财物等行为的,普通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并不表示“一定不认定”。经有关部门批判遏止或者处置处分后,继续施行此类行为,毁坏社会次序的,还是能够认定为“寻衅滋事”。
2、另外依据《解释》,恫吓别人,严重影响别人的工作、生活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恣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或者严重影响别人的工作、生活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肇事的,应当依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肇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水平等要素,综合判别能否“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重紊乱”。
五、案件处理结果:
因而综上所述,分离小陈的实践状况,最后由判决小陈能否成立该罪。假如小陈还以为不适宜,倡议其及时上诉,或者及时向或者*提出申述。
关于追债能否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经过案例小编以为,关键在于追债者行为有没有契合寻衅滋事罪的有关法律规则,特别是关于寻衅滋事罪案件的相关解释有没有契合追债者的行为,追债还是挺容易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罪名的。所以不论如何,追债还是要合法,选择正确的办法,这样才干合法地维护本身利益,不然是费力不讨好,反而危及本身。